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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雲林縣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刊登日期:2015/12/4
發文日期:2015/12/4
發文字號:府勞資一字第1043405514號
主旨:修正「雲林縣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第七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函: 檢送「雲林縣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1份。
正本:本府各單位、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府所屬一級機關、社團法人雲林縣勞資關係
協會、社團法人雲林縣勞動暨人力資源發展協會
副本:本府行政處(請刊登縣公報)(含附件)、本府勞工處(含附件)
附件:
  • 雲林縣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
  • 雲林縣政府委託民間勞資關係中介團體辦理勞資爭議調解實施要點